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和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<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>和<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人社部规〔2017〕7号),现将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(以下简称考试)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(一)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:
1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.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(含专科)学历。
(二)符合上述报名条件,暂未取得学历(学位)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。
二、报名时间每年4、5月份左右,具体根据当年报考文件。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。
三、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
(一)考试科目
《资产评估基础》《资产评估相关知识》《资产评估实务(一)》《资产评估实务(二)》4科。
(二)考试大纲
《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》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审定发布。
四、考试方式
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,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、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。
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:微软、全拼、智能ABC、谷歌、搜狗、王码、极品、万能五笔输入法。
五、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
(一)考试时间
每年9月份安排考试
第一天
09:00-12:00 资产评估基础
14:00-17:0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
第二天
09:00-12:00 资产评估实务(一)
14:00-17:00 资产评估实务(二)
(二)考试地点
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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